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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(法务行政方向)

培养目标:
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,熟悉我国法律、法规,具备一定的 外语、计算机技能,接受法律应用能力的基本训练,掌握法律分析和应用的基本技能 的应用型、国际化高等法律专门人才。 本专业强调实践训练和案例教学, 强化法律文书撰写,强化办公室行政实务技巧, 并且着重培养学生的英语水平,最后学年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教学。

主要课程:
宪法学、刑法学、民法学、刑事诉讼法学、民事诉讼法学、行政法学、经济法概论、国际法、合同法、公司法、知识产权法、 办公室实务、英语行政文书处理、商务英语口语、商务谈判、企业文化与公关管理

就业方向:
适合从事法院、检察、公安、立法和司法行政部门、工商、财税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,特别是能在金融、证券、保险、房地产、涉外部门以及经济领域从事法学研究、立法、司法、代理等工作。

学制: 专科 3 年 *
* 注:技能课程实行学分制,学历课程按各学历主办院校的相关规定执行,详细情况请电话咨询本院招生办公室。


   
   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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